抽查监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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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广州市南沙区简美艺术培训中心
法定代表人:麦奕鹏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民安路3号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
根据民政部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社会组织应当配合检查工作,接受询问,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者拒绝检查。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检查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检查组成员:梁运、刘宇宁
联系电话:34689077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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