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教基厅〔2020〕2号),现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外培训机构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在招生咨询前台显著位置摆放并于签订合同时向当事人提供,供当事人参阅。
黄埔区教育局将在日常督导检查、处理信访投诉时,以《培训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检内容。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黄埔区教育局反映。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0 年 8 月 21 日
(联系人:管礼恒,联系电话:82181435)
原文:黄埔区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