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依法拆除龙洞迎龙路自编321号明泉山庄违法建设
天河区龙洞迎龙路自编321号明泉山庄占用绿地进行乱搭建,占地面积6848.3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一条和《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市、区关于开展“还绿于民”工作的有关要求,5月31日上午,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同龙洞街道办事处出动执法和拆违人员共计159人,对天河区龙洞迎龙路自编321号明泉山庄内违法乱搭建的28栋房屋(其中有一栋三层、四栋两层、二十三栋一层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2019年以来,天河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五个结合”(结合重大市政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经济发展需求、环境整治、黑臭河涌治理)的要求,坚持做到点、线、面相结合,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逐步消减存量违法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秩序。截至5月30日,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街道牵头治理清拆整治违法建设1392宗,拆除面积合计146237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