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具备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凡在本县从事产品生产的企业。
二、设立依据
1.《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2.《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五条、第四条。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县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 《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 | 第五条 |
必要条件 |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企业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产品执行标准文本(包括配套和引用的相关标准)应为现行有效版本。 3)企业产品标准内容完整,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要求。 4)企业产品标准已按规定程序发布及备案。 | |
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份数(份/套) | 复印件 份数(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营业执照 | 加盖企业公章。 | 0 | 1 | 纸质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加盖企业公章。 | 0 | 1 | 纸质 |
产品执行标准文本 | 无。 | 1 | 0 | 纸质 |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表 | 无。 | 1 | 0 | 纸质 |
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 | 首次申请企业不需提供。 | 1 | 0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 无 | ||
受理时限 | 无 | 受理时限说明 | 受理时限工作人员受理之日起到提交申请件到审批科室止,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
法定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 《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将其产品所执行的标准报企业所在地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登记,受理登记的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符合要求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登记,并颁发《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 |
承诺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 无 |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质监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办理流程见图《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办理流程图》
{C}九、 {C}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一路 封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化股
2.投诉
1)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758)
网上投诉:
信函投诉:封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通讯地址: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一路 封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526500
2)投诉回复
回复时限:3个工作日内回复
回复形式:电话回复
3)监察机关和受理机构
电话:0758-
3.进程查询
实施机关应为申请人提供办理进程查询的方式。查询电话:0758-659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