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提升煤炭安全生产水平
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提升煤炭安全生产水平
――在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上的讲话
黔西南州煤炭工业局局长 黄明亚
(2008年7月30日)
今天召开的这个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意义重大,州政府汤州长亲临会议作***,充分说明州委、州政府对我州煤炭事业发展、煤炭安全生产的高度关怀和重视,希望各县(市)煤炭局、各煤炭生产企业按照汤州长的***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我州煤炭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借此机会,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认真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近几年来,我州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煤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扶持力度,企业不断增加投入,进行技术改造和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呈现下降趋势。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州的煤炭生产起步晚、起点低、基础薄弱,因此离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和上级的要求仍然具有很大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自查制度和主体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煤矿的安全管理松驰混乱,违规违章操作屡禁不止,重大隐患长期存在而不能有效治理;二是煤矿安全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低。主要表现为煤矿装备落后,管理薄弱,矿井规模小,生产系统、生产工艺和安全装备先天不足,矿井通风等重要系统不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在一些矿井形同虚设;三是部分在建矿和技改矿未按设计施工,私设采面擅自组织生产,造成运输、通风、供电等系统混乱,容易引发煤矿瓦斯、顶板、运输、机电等事故;四是技术力量薄弱、技术管理工作滞后,部分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且流动性大,不稳定,煤矿规程、措施内容不全,针对性差。由于存在以上问题,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截至7月20日止,全州有证煤矿共发生各类事故14起,死亡18人,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各县(市)的情况是:普安县发生7起,死亡8人,贞丰县发生4起,死亡7人,安龙县发生2起,死亡2人,晴隆县发生1起,死亡1人。按事故类别分:顶板事故10起,死亡10人,机电事故2起,死亡2人,瓦斯事故1起,死亡4人,运输事故1起,死亡2人。今年省下达给我州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是:死亡人数40人,奋斗目标38人,较大事故2起,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3.74%以内。由此看出我州的煤矿安全生产离上级的要求和要达到安全可靠的目标还存在很大差距,形势严峻,不容乐观,任务艰巨,不能懈怠,需要引起各县(市)、各企业的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工作的落实,加快实现我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一是要深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督促企业增加安全投入,强化基础管理,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二是要着力推广新技术和新装备,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提高煤矿技术管理和机械化作业水平,今年年底前,彻底淘汰木支护,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州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40%以上;三是严格执行煤矿职工岗前培训有关规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水平,严禁无证下井作业,一旦发现,将从严查处;四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执行“六不准”生产原则,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准生产,隐患不排除的不准生产,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的不准生产,安全无保障的不准生产,配套工作不到位的不准生产,手续不完善的不准生产。在现场管理上,要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即:实施“三员安全验收开工制”,在采掘工作面作业前,由安检员负责,经安检员、瓦检员、质量验收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工作场所进行验收,确认没有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已经排除,具备了安全生产条件,经共同签字并报调度室才准许开工;坚持“四位一体安全生产负责制”,开工后,由安检员负责,班组长、安检员、瓦检员和质检员按照职责分工,对采掘生产的主要工序在作业前首先进行安全验收确认;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第一人的责任;严格执行隐患报告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报告,立即实施整改;五是制定和完善抢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启动,全力组织抢险。总之,要通过认真抓好上述措施的落实,推动我州煤矿基础安全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奋力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
瓦斯灾害是煤矿安全的最大危害,是威胁矿工生命的“第一杀手”,各县(市)主管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和张德江副***的***精神,******2006年3月27日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全体学习会上指出,煤矿安全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要继续打好治理瓦斯事故多发和整顿关闭非法违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两个攻坚战;今年元月9日,******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瓦斯治理阶段性总结及“十一五”的三年工作思路的报告》上批示,坚持煤矿瓦斯治理的方针和目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这是有效遏制煤矿重大瓦斯事故的根本性工作;今年7月8日,在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上,张德江副***提出了五点指示:第一是认真落实瓦斯治理的经济政策。要落实和完善经济激励政策,加大瓦斯治理投入,促进瓦斯根本性治理,今后三年内,继续安排国债资金,以瓦斯治理为重点,支持煤矿开展重大安全技术改造,地方、企业配套资金要及时到位,煤炭生产安全费用要足额提取,重点用于瓦斯治理。第二是高度重视瓦斯隐患排查治理,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把瓦斯治理作为“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的重点,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防治制度,对于存在重大瓦斯隐患而难以治理的煤矿,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关闭,不留后患;要严把煤矿安全许可关,凡存在重大瓦斯隐患的,要一票否决,对瓦斯治理措施不配套的煤矿建设项目无论规模多大,一律不予审批核准;第三是切实加强瓦斯防控现场管理。坚持把抓好井下现场管理作为预防瓦斯事故的重中之重,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杜绝无风和微风作业。一旦出现瓦斯异常,要及时采取停产撤人紧急措施,在专业人员排放瓦斯,隐患排除后才能重新作业;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煤矿负责人下井跟班制度,加强现场生产管理,切实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科学防范瓦斯事故的技能和安全素质。第四是要加快建立瓦斯防治科技支撑体系。搞好瓦斯治理必须立足科技创新,要加大瓦斯治理重大问题的科技攻关力度,尽快在控制瓦斯灾害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预测等方面取得突破,开发应用关键技术设备,选择一批瓦斯治理成熟技术和先进适用装备,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推进瓦斯治理由大型煤矿、高瓦斯矿井向中小煤矿和低瓦斯矿井延伸,扩大治理效果;第五是要进一步做好安全监察工作。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对存在重大瓦斯问题的煤矿,要责令停产整顿,不能治理的要坚决依法实施关闭,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二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各项方针、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着力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测监控、隐患排查、综合利用”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抽采达标的基本要求是: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监测监控的基本要求是: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隐患排查的基本要求是:实现“三化”(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施“三条生命线”(通信、压风、供水);坚持三条原则(撤人放炮、远距离放炮、隐患排除)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认真落实瓦斯防治的“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和“十六字工作制度”(预测预报、有凝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以及“一通三防” (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的管理规定,实施煤矿瓦斯分类等级管理和“零超限”管理,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综合利用的基本要求是:科技支撑、创造需求、政策落实、提高比例。三是围绕“十一五”后三年的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省里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我州制定了“十一五”后三年(2008―2010)的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目标:第一是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这项目标要达到以下四项要求:1、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必须确保达到“通风可靠”的要求;2、矿井所有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并能保障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3、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硐室等主要用风地点的配风量、风速符合要求;4、矿井安排年度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按核定的通风能力进行,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第二是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实现瓦斯综合利用。这项目标要落实好以下两项工作:1、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抽采抽放,降低煤层中的瓦斯含量,从今年起,瓦斯超限等级从1.0降到0.8以下,要从根本上消除瓦斯灾害,把煤矿瓦斯治理先抽后采落到实处;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现“先抽后采、不抽不采”,做到抽、采、掘平衡,今年内进一步完善已安装的抽放系统,凡具备保护层开采的矿井要进行保护层开采;2009年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设置地面永久性瓦斯抽放系统,采掘工作面抽采后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同时争取瓦斯综合利用有所突破;2010年争取普安兴安煤矿、恒泰煤矿、兴仁振兴煤矿、兴义朝阳煤矿配套建设瓦斯综合利用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从现在起,凡批准的设计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瓦斯综合利用要与开采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抽采利用目标为:2008年,抽采600万m3,2009年抽采900万m3,2010年抽采1350万m3,利用120万m3,争取利用150万m3。第三是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要认真抓好以下两项工作:1、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做到监控有效。监测监控的中心站、分站、各类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系统具有故障闭锁功能。要制定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应急预案并能有效实施;2、加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联网建设。目前,普安县已实现县级联网,其余的五个产煤县要求在今年内联网,2009年实现州级联网。同时,要积极推进井下人员位置监测与管理系统建设,凡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必须装备井下人员位置监测与管理系统。第四是严格控制瓦斯事故,控制目标为:2008年瓦斯起数控制在5起以下(死亡人数控制在12人以内,其中较大事故控制数2起,以2008年数据为基数,2009年、2010年瓦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每年下降20%。各县(市)煤炭局、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加快实施步伐,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努力提高我州煤炭安全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
三、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确保煤矿安全管理取得实效
按照国家和省、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州煤炭系统从4月下旬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州、县(市)煤炭局、各煤炭生产企业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了督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的效果,根据省政府要求,督查专项行动要延长到9月底止,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督查行动,要从各县(市)的实际出发,抓住重点,严格督查,要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认真整治,不留后患,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煤矿,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从重处罚并暂扣生产许可证。各县(市)煤炭主管部门、各煤矿企业在加强瓦斯治理的同时,还要加强对顶板、水、火、机电、运输等各个系统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水平,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好电煤生产和供应,要认真协调和处理好煤矿企业与矿区群众的关系,构建和谐,特别是在奥运期间,一定要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各县(市)煤炭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管理,为促进我州煤炭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作出应有的努力。
总之,我们要认真贯彻好、落实好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打牢安全生产基础,促进煤炭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