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组织收听收看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
12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我县分会场设在县三防会议室组织收听收看,县分管领导甘焯安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童海森副主任、县人大法工委、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渔政大队、县法制局、县水务局有关人员参加。
《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作宣讲报告,副省长邓海光作贯彻部署讲话。黄业斌指出,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加大水土流失治理、自然生态系统恢复和环境保护力度,促进水土资源节约利用;要坚持水土流失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基本方针,注重自然修复、强化合理保护;要强化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对其生产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责任;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相关部门等共同协调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邓海光强调,全省各地要培养执行条例的骨干力量;要及时梳理现有的水土保持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建立完善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运转协调长效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切实担负对其生产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