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负责组织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安排全县投资计划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省、市发改委安排的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设有办公室、以工代赈办、综合股、政策法规股、物价监督检查所共5个股室。行政编制15人(新增编制3人),年末实有11人。事业编制11人(新增价格认证中心事业编制1人),年末实有9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行政人员调出1人,增加选调1人,年末实有11人不变;事业年末实有9人不变;退休年末数10人不变。
(二)当年主要成效
1.对上争取。一是全力以赴对上争取中、省项目到位资金总额达7.0亿元。二是成功争取省发改委定长效的电价补偿扶持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以川发改价格函〔2015〕492号明确:协调三峡公司将向家坝生态机组建成后的大部分电量以优惠电价留给屏山使用以替代目前的过渡办法。目前每年在不超过10亿千瓦时的范围内对屏山县安置移民的工业企业用电量每千瓦时补贴0.12元。三是上报并列入省、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225个,总投资446.68亿元。四是加强重大项目融资对接,主动配合易地搬迁项目成功争取到农业发展银行贷款8亿元。五是争取下达2015年全省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1个,示范村项目2个,易地搬迁项目和债券资金项目等项目资金共计2400万元。
2.重大(点)项目推进。一是市级重点项目15个,总投资72.58亿元,2015年计划投资10.28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9.45亿元,投资比例91.9%。二是县级指挥部和重大项目***个,总投资132亿元,除10个前期类项目没有年度投资指标任务外,其余指挥部和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1.1亿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17.83亿元,投资比例57.3%。带动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2亿元,同比增长 20.9 %。三是牵头成都至贵阳铁路(屏山段)项目,于今年5月率先全面完成征地任务,工程建设如期顺利推进;屏山县杨寺坝水电站项目,目前乡镇已全面完成临时用地征地工作,施工进场道路正抓紧施工,中兴电冶公司融资1.5亿元贷款已落实,并已完成施工用电设施。
3.招投标工作。全年完成30个项目公开招标,工程建设总投资4.58亿元,中标价格3.92亿元,节省资金0.66亿元,节资率为14.4%;完成48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比选,建设总投资4881.79万元,中标价格4486.11万元,节省资395.68万元,节资率为8.1%。
4.着力规划编制,积极争取屏山在上级规划中的重要定位。一是全力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开展了“十二五”规划评估。在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科学起草完成“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积极对接省上、市上规划,起草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和民主党派、专家意见建议。目前,“十三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意见征求,正在修改完善中。督促县级重点”11+2”专项规划和各乡镇“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加快进程。主动对上衔接,上报并列入省、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225个,总投资446.68亿元。二是务实抓好各类规划的实施。指导并督促“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组织协调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5年度实施计划和向家坝库区移民后续扶持发展规划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
5. 加强价格监测和管理力度,有效维护物价稳定。一是积极争取市级价调基金200万元用于能繁母牛补贴,大力支持肉牛产业发展。二是做好县级权限内的服务性价格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放开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收费政策,深化涉企收费整治。三是积极推进价格改革。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政策;全面落实2014年省上对屏山县新增企业实施外送电价差补贴5000万元资金的兑现安排;及时按规定下调县城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有序开展主城区建立居民生活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前期工作。四是强化价格监管。开展教育收费、商业银行收费等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驾校培训、快速公交乱收费等民生民本问题;召开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五是强化价格认证服务。办理被盗物品和涉案物品价格鉴定110件,金额433.24万元。规范开展经济社会活动中介服务 2件、金额6.08万元。
二、部门概况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没有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499.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55.1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43.9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313.72万元,主要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改革等增加。
2015年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149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9万元,农林水支出93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4.1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420.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改革调资、扶贫驻村经费、十三五规划、项目前期工、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支出等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发展和改革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重点规划的编制、协调、管理和稽察重点项目工作经费、价格调控与监测、物价检查、收费及物价管理专项工作、重点领域改革、项目管理工作经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办公设备采购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7.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0.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930.8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3.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3.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接待制度。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92人,共计支出3.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与上年决算数不变为4辆;2015年公务车辆运行费预算支出为15.75万元,实际支出16.79万元,超预算1.04万元,较上年12.35万元,增加4.44万元,主要是增加“十三五”规划相关工作运行开支。
2015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6.79万元,用于:十三五规划编制调研、易地扶贫工程检查、重点项目督查、财政投资项目稽查、物价检查、各类业务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6.9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新增购置固定资产10.748万元。一是按省发改委要求增加金宏视频会议工程设备一套7.82万元。二是办公设备更新,其中台式电脑5台2.34万元,照相机一台0.5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账面价值85.15万元。其中:轿车3辆,账面价值65.15万元;越野车1辆,账面价值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