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环境应急专报第14期
一、重点疫情动态
珙县分别于1月26日、1月29日确诊一例,1月30日至2月9日无新增确诊病例,目前累计确诊2例。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开展环境监管
2月9日,我局出动人员3人次,1车次对城区内5个医用防护废弃物收集点进行了检查。同时,县环境监测站出动1车次,5人次对县城饮用水漂水岩库区进行了水质监测。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160人次,车辆40车次,检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饮用水源地等重点风险点位73个。
2月9日,重点检查医用防护废弃物收集点的标识标牌、管理人员信息及废弃物的收集情况。县住建城管局在县城区投放68个特殊有害垃圾桶,2月9日收集处理废弃口罩6.46kg,由县住建城管局统一收集送县医院预处理后,交由宜宾环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全县乡镇共设置329个特殊有害垃圾桶,2月9日收集废弃口罩约2.6kg,由各乡镇消毒后焚烧处理。2月8日中午12:00至2月9日中午12:00,全县发热门诊监测点规范收集医疗废弃物2***.52kg,宜宾环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已转运11.2kg;珙县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收集医疗废弃物17.45kg,已转运17.45kg。
目前,疫区周围水、气环境正常。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无超标信息。根据县环监站监测结果显示,县城饮用水源漂水岩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2月3日采集的漂水岩水库一、二级保护区交界及全县7个地表水水质个别指标正在实验分析中;珙县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消毒接触池总余氯企业自行监测结果为6.8mg/L,总排放口企业自行监测结果为0.51mg/L;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六项参数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中二级限值。
(二)切实强化本单位防控工作
2月9日,坚持将《环保相关从业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露风险防范手册》等防控知识信息更新发到珙县工作及本单位微信群,要求我局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和应用;坚持要求职工切实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防护,做到勤洗手、勤通风、不串门、不聚会,外出执行任务严格按相关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坚持全面排查本单位疫情动态,及时上报新情况;坚持办公区域上、下午全面消毒各1次,如实登记消毒台账;坚持全体职工必须戴口罩,上、下午测体温各1次并如实登记体温台账。2月9日,职工食堂停业。
(三)严格执行应急值守
2月9日,我局严格执行上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了人员、车辆,防护物资仍然缺乏(正在抓紧落实),切实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衔接协调,及时掌握肺炎疫情最新动态,全力保障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安全处置、公开透明。
三、检查发现问题
2月9日现场检查暂未发现问题。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对辖区各类医院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频次,确保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加大对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饮用水源、污水处理、医院废水处理监测频次,确保重点区域水、气环境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加大与卫生健康、住建城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整体联动、精准发力,切实做好辖区各类医院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和污水处理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四)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加大上班和值守落实力度,切实保持上班、值班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高效、快速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