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罗家司法所积极探索村民说事新路径
为畅通民事通道,切实解决好群众“有话无处说、有苦无处诉、有事无人帮、有气无处消”的问题,变事后被动调处化解为事前主动疏导防范,构建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罗家司法所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罗家镇大木桥社区设立村民说事室,积极探索“村民说事”新路径。
一、有事放心谈,把“气”泄出来
通过开展干部走访、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之所想、群众之所需、群众之所急。干部主动谈,把群众心里话引出来。一是“沉下身”,主动深入千家万户,与群众交底谈心,破除群众有话不敢说、有事不愿说的心理障碍。二是“静下心”,主动开展谈心谈话,耐心做好群众政策宣传、心理疏导和思想稳定工作,从源头上避免各类矛盾的产生与激化。三是“沉下力”,多走访、多听取、多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各类矛盾纠纷线索,为预防矛盾纠纷、优化基层自治提供决策依据和群众意见。
二、有事敞开说,把“事”亮出来
立足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地组织、引导和动员村民通过个别访、网上聊、书面报、会上说等方式,充分表达意见、诉求和想法,把“事”亮出来,***民意沟通不畅问题。一是***说。依托村干部包片、队组长联组、党员联户制度,村级党员干部主动***收集群众各类诉求。二是现场说。根据群众需求,随时赶赴田间地头、院坝、村委会等现场实地了解掌握村民诉求。三是定期说。每月设立一个以上固定说事日,在“说事室”开展定期说事,并依托村干部坐班制度,村干部、联村干部共同受理收集。
三、有事大家议,把“计”找出来
每月根据村级事务类别及村级组织运行要求,通过党员大会、联席会议、代表会议等,集思广益,把“计”找出来,***决策不规范问题。一是干部集体商议。对简单的问题当场答复解释,复杂的问题,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召集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共同商议解决方案。二是民主决策商议。对农村小微权力清单的日常管理类事项,由村务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对重大决策类事项,按“五议两公开”要求会商决定。三是分解流转商议。根据内容类别与责任分工,村级与乡镇协商办理。
四、有事马上办,把“活”干出来
以乡村法律明白人为主体,依托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村民委员会,为广大村民帮办家事、难事、发展大事,把“活”干出来,***服务不到位问题。一是全程代办。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村民说事理事会”,对便民服务类事项及群众生活琐事、日常家事等,由村级专职事务员全程代办,一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二是督促交办。按照“群众事干部办、集体事班子办”的要求,对村级矛盾纠纷、应急事件和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庄发展的重大事项,村党组织书记根据村干部责任分工,分解落实,督促相关村干部或联系党员包办。三是镇村联办。对村级难以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重大事项,实行镇、村及司法所三级干部联合办理。
五、好坏大家评,把“准”订出来
通过一事一评、联村评价、综合评价等,把民意评价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把村级权力运行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把“准”订出来,***考核评价难问题。一是群众评价。群众对代办、交办、联办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做到一事一评、即办即评,直至满意归档。二是镇村互评。联村干部结合群众的评价结果,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评价;村干部对联村干部指导推进情况及具体联办事项的办理进行评价。三是组织评议。年底结合集体经济、村庄环境、社会稳定、干部廉洁“四张清单”考评及村主要干部“双述双评”工作,对各村“村民说事”落实成效进行综合评议,评价结果作为村干部差异化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截至2020年11月16日,罗家镇大木桥社区“村民说事会”共评议村级事务9场次,审查村规民约及合同23件,调解各类纠纷82件,驻村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278次,出具法律意见13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1次,全镇90%以上的矛盾纠纷被及时化解在村(居)一级,逐步呈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可喜局面,信访稳定工作也基本实现了由“灭火型”向“防火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