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市2021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近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安市2021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安府办函〔2021〕40号),就本预案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令第394号)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的规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现状,起草了《广安市2021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令第394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四川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及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起草了《广安市2021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了指挥机构及职责、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工作机构及职责和应急技术专家委员会。第三部分为“制度保障”。明确了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灾险情报告有关要求、预防和预警。第四部分为“应急准备”。明确了预案、物资、队伍、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响应的主要工作、信息报送、分级授权发布、应急响应结束等要求。第六部分为“后期处置”。第七部分为“附则”。
四、目的意义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原则,更新了指挥机构职能职责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二是组建并明确了工作机构及职责,充实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专业力量。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灾险情报告有关要求,细化明确了气象预警响应和监测设备预警响应的工作机制及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