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切实完成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严格执行主动公开规定。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并围绕我区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及时更新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区政府办公室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21年,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4条。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办严格按照《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要求,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各类申请,并加强与法制部门、法律专家的沟通合作,强化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度和准确性。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7件,其他处理2件,3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根据我办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二是严格按照《坪山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拟稿人员初审、政务公开专职管理人员复审、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终审的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三是积极动员和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确保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政务公开规范化有待加强等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继续强化学习《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重点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信息按时效性发布或更新。
(二)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加强学习《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明确职责、程序和时限等要求,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四)做好日常自查自纠工作。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确保所有信息按照《条例》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