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至31日县税务局暂停办理部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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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近日,记者从县税务局获悉,为进行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并库工作,该局将于1月20日至31日,暂停办理部分业务。
据了解,1月20日18点至31日8点30分,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含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机)、各类申报客户端(含个人所得税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等暂停所有涉税业务。
对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的缴费业务,1月21日8点30分至28日24点,暂停办理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保费缴纳以及纸质票据打印业务,其余社保业务可正常办理;1月29日至31日8点30分,将暂停办理所有社保费业务。
对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的非税收入业务,除普通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可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外,其他非税收入业务在1月20日18点至31日8点30分暂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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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9:20: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