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市场监管所开展农村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近期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洪山监管所积极开展农村“小药店、小诊所、集市游医销售摊点”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用药用械行为。
一是结合GSP***检查,重点对药品质量管理各项制度的更新、购进票据及供货商资质、药械储存条件及设施配备进行专项治理。责令诊所药房配备空调、阴凉柜等设备,确保需要阴凉储存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在规定温湿度范围内保存,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严厉查处使用假劣药械等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论案值大小,一律立案查处,严厉打击。
三是加强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督促药店按照要求专区存放并详细标识,要实名登记、凭处方销售并留存处方,严禁超数量销售。
四是针对人民群众用药知识缺乏,易轻信游医药贩所谓的“祖传秘方”、“偏方”、“民族特药”的特点。该所充分利用赶集日,严打游医药贩所谓的“祖传秘方”、“偏方”、“民族特药”等无证、虚假宣传摊点。
此次专项整治,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药店10家、诊所3家,村级卫生室6家,游医摊点4个,责令改正4家,立案查处8家。通过强化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消除农村药店、诊所在药品流通质量管理、经营秩序、药事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提高药店、诊所守法经营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净化了农村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确保辖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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