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道212线金星收费站单向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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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0日发表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纠风办等五部委办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国道212线顺庆至阆中段实行单向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精神,国道212线顺庆至阆中段公路实行单向收取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向收费方案:金星收费站单向收取国道212线南部至顺庆方向车辆通行费,顺庆至南部方向金星收费站免费通行。
二、收费标准:实行单向收费后,金星收费站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等仍按原批准收费文件执行。
三、单向收费时间:从2013年8月1日零时起执行。
四、过往金星收费站的车辆要按规定依法缴纳车辆通行费,严禁冲站逃费。对堵站、拒缴、强行冲站等扰乱正常收费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南部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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