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压实责任构筑干部选任防火墙
近年来,射洪县严格按照《干部选任条例》和“一个意见、五个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干部选任职责,坚持把责任融入选人用人全过程。
一是压实推荐责任。研究出台实名制推荐科级干部拟任人选办法,完善组织推荐、领导举荐、个人自荐、干部联名推荐等“四位一体”提名方式,实行推荐单位党组织书记、纪检书记“双签字”制度。2016年以来,推荐的402名科级后备干部均有其单位党组织书记、纪检书记“签字”把关。
二是压实考察责任。制定干部考察员管理办法,组织各单位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组建起120人的干部考察员队伍,每季度对考察员开展一次培训,重点培训考察业务最新要求和纪律职责。干部考察全程实行“持证上岗”“一岗双责”,考察组对民主推荐考察结果负全责,并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
三是压实监督责任。在“五人小组会”基础上建立“七人会审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参与人事酝酿。纪检干部全程参与干部推荐考察,干部人选确定均先征求纪委意见。干部人事的讨论决定按照先上部务会、后上常委会顺序进行,组织部分管干部监督的同志和干监股长列席会议参与监督。
四是压实纪实责任。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对干部提拔的全程5个步骤27个小项均进行无缝具名纪实,为每名拟提拔干部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为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提供直接依据。(县委组织部 鲁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