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全力推进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群防群控加专业机构工作机制,筑牢基层公共卫生网底,提档升级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健康守护工程,旺苍县镇、村(社区)两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自去年四季度全面启动以来,通过全县镇村各级和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从五个方面全面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明确职责定位。《旺苍县镇、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方案》明确指出,公共卫生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开展本区域公共卫生工作组织,是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内设机构,乡镇公共卫生委员会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县级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接受村(社区)两委的领导和乡镇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镇、村(社区)两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辖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爱国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常规性卫生健康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严格推选程序。公共卫生委员会人员选举坚持由乡镇、村(社区)党委(党组织)审核把关,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任免;任期与所在乡镇、村(居)民委员会两级委员会任期一致,一般在该两级委员会换届选举后1个月内调整组建完成。
选优配强队伍。乡镇公共卫生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9人,其中,主任1人,原则上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必要时可设副主任若干人,辖区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政法、民政、爱国卫生、公共卫生管理等岗位骨干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9人,其中,主任1人,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主任兼任,必要时可设副主任若干人,将驻村干部、包片民警、村(居)民委员会、治保主任、村卫生计生专干、乡村医生、村(居)民小组长、签约家庭医生、志愿者按程序择优推选为公共卫生委员会委员。
健全运行机制。要求镇、村(社区)两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建立健全定期研判制度、预警制度和监测报告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上级文件及会议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对辖区公共卫生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共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定期研判和汇总上报,提升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强化与上级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升监测预警预防能力;强化对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信息的监测上报,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落实保障措施。成立了旺苍县镇、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推进运行管理工作。落实相关运行经费保障,确保各镇、村(社区)储备必备药品和消毒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强化业务培训,采取逐级培训、分片培训等方式,确保全县镇、村(社区)公共委员会人员人均每年至少接受1次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截至目前,已建立乡镇公共卫生委员会23个、完成率100%;村公共卫生委员会210个、完成率96%;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35个、完成率95%。预计到3月底,全县23个建制乡镇、220个村、37个社区将全面完成公共委员会建设工作。下一步,我县将启动人员培训和专项督导工作,确保镇、村(社区)两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名副其实,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各项政策更好的落实落地。(县卫生健康局 青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