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医保欠费短信提醒业务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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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我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医疗保险后欠缴基本医保费在六个月及以内的,补缴欠费后,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予以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补缴欠费后,给予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为避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因医疗保险欠费造成就医不便及医疗费不能报销,市医保中心委托河北银行开通了免费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发送欠费短信提醒业务,欠费短信提醒从7月6日开始发送。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河北银行开户时如果没有登记手机号码或登记的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于2017年8月底之前到任何一家河北银行网点确认登记、更新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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