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失业人员保险金标准上调
(来源:和合承德网)
调整后保险金最高为820元,最低为580元
和合承德网讯 (记者马思稳,通讯员滕国艳)7月26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为820元,最低标准为580元。
据了解,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与本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年限有关,缴费年限越长,失业人员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就越多。截至6月末,全市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失业人员数量为4754人。
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730元提高到820元,最低标准由520元提高到580元。我市市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从7月份起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平均提高80元,除丰宁、围场和隆化每人每月平均提高66元外,其他县每人每月平均提高63元。同时相应提高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目前我市调整失业人员待遇标准工作在7月份已全部落实到位。
为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按照河北省相关文件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我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接此通知后,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立即按新标准更新了计算机软件及参数,并将《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通知》及时下发到各县区,并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按规定,我市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