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开展清明文明祭祀工作
为做好清明期间文明祭扫新风尚的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倡导殡葬新观念、新风尚,宣传惠民殡葬改革新政策、新举措,按照民政部2018年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鞍山市2018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工作实施方案》(鞍清管办发〔2018〕1号)、《鞍山市民政局2018年清明节暨“文明祭扫 平安清明”主题宣传月和优质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以“平安清明 文明祭祀”为主题开展工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祭祀工作。
区委、区政府对清明节祭祀工作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我区城乡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立山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区长任国昉同志任组长,统筹协调全区清明节文明殡葬和群众祭祀管理工作。
3月16日召开了立山区2018年清明节工作会议,就全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管理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宣传部、纪委监察委、区委市政府督查室、信访局,住建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国土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孟泰公园管理处以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发布了《立山区2018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立山区民政局2018年清明节暨“平安清明文明祭祀”主题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形成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工作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措施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二、注重宣传,全面推进文明生态祭扫。
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行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引导群众过一个现代文明的清明节。
由区宣传部、民政局牵头,大力宣传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通过悬挂横幅、LED屏显示、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利用《微立山》、各社区公众号发布文明祭祀倡导,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日常宣传。在全区9个街道设立17个社区公祭堂,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追思活动,倡导居民在公祭堂祭拜,献一束花、焚一炷香、写一份寄语,静静的缅怀故人。各街道在大润发超市、孟泰公园、农贸大厅等人员密集区开设“鲜花祭悼寄哀思”等公益活动,免费向市民提供鲜花祭祀和卡片祭祀,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清明节期间友好街道三冶社区还面向年纪大的居民推出代扫墓服务,拓展为民服务新举措。
三、加大整治力度,文明祭祀氛围初步形成。
(一)从源头抓起,加大对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的排查力度。形成由民政牵头,各街道具体组织实施,综治执法、市场监督、公安机关统一配合的“烧纸贩卖打击清缴”活动。加强对全区“三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日杂市场)、“三店”(日杂店、食杂店、寿衣店)、“两边”(市场周边、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检查力度,3月30日—4月7日区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公安分局连续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加强夜间道路巡逻检查,对在夜间经营销售违规殡葬用品行为进行统一治理,共打击销售烧纸门店18家、流动商贩3处(其中滨河街道1家、友好街道8家、双山街道3家、立山街道1家、曙光街道3家、立山批发市场2家、时代商贸城1家、时代小商品城2家),没收烧纸、元宝、纸币等7车,共计600余包,规范了我区的殡葬用品销售市场,做到从源头上进行遏制,从清明节期间夜间群众祭祀情况来看,全区点位烧纸现象明显减少,文明祭祀氛围初步形成。
4月1日-7日区联合执法组对双山医院、立山批发市场等地进行突击检查,没收烧纸。
(二)加强清明祭扫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
根据全市清明工作总体要求,建立禁烧值班工作制度,区民政局全员参加清明节期间禁烧及销售烧纸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一把手亲自安排禁烧工作,各重要点位(主要干道、街巷路交叉口),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等重点位置保证有专人定点巡逻值守,发动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禁烧工作,加大禁烧值班部署力度,严禁开展焚烧纸钱等封建迷信祭祀活动。同时,区纪委监察委对各街道办事处清明节禁烧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查。纪委督查组工作人员深入到全区各街道,采取“点对点”巡查模式,重点对值班领导、值守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进行现场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