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调研组就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来衡征求意见
3月8日,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书堂带领的调研组一行,就《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来衡水市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刚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企业代表、部分市人大代表结合实际情况,围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具体条款的补充和完善等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据了解,制订《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旨在保护和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后,调研组指出,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我省绿色发展、加强水环境保护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此次调研,大家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对《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出了大量有深度、有见解、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发挥了重要作用。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归纳,认真研究,对其进行再修改、再完善,确保地方性法规的制订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反映人民群众利益和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