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残联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
(二)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三)承担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实施中央、省、市、区有关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五)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残联无内设机构。2、下属单位:连云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与残联合署另办公。
三、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三重一大” 强力推进,残疾人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一)重点项目“8818”工程建设,残疾人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强力推进“托养一体化”建设。连云街道坚持高点定位,投入60多万元,加快托养“一体化”建设,中心规划建筑面积1350平米,设置床位55张。目前,已托养残疾人13名、庇护性就业11人,提供康复等综合服务1000余人次;连云爱心庇护安养中心、云山李庄、板桥等托养机构运行良好。二是强力推进康复中心建设。博爱康复中心投入20万元,增设了引导式教育室、大型户外活动器材,开设模拟购物超市等开放式康复教育,提升了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辐射范围和服务能力,并通过省一级肢体康复机构资质等级认证。东方康复中心,坚持错位发展的运营模式,投入1200万,建成集康复医疗、训练指导、托养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康复中心。首批入住的21名残疾人接受了体验式康复服务效果明显。三是强力推进社区康复服务。目前,街道建有残疾人康复室100%的,90%以上的社区建有残疾人康复点。
(二)重点助残实事项目全面落实,残疾人民生保障得到不断改善。今年,残联承担了区政府十大民生工程50件实事项目中两项。分别是为1800名持证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为1000名残疾人免费开展“三助一给”服务。“两个一”帮扶工作进展顺利,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入7.6268万元,新一轮受益残疾人1954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08.6%;“三助一给”工程,投入30万元,为贫困残疾人配备辅助器具及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受益残疾人1271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27.1%,这些助残实事项目的全面落实,受到广大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三)重点涉残政策实现新突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从实际需求出发,研究制定扶残助残新举措,使涉残制度建设实现了进一步突破和完善。目前,全区保障服务中受益残疾人达1086人次,累计发放惠残救助139.1878万元。其中,194名残疾人享受救助;116名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享受重残补贴;160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7名残疾学生享受专项补贴;27名困难残疾家庭的学生享受教育补贴。1396名残疾人纳入社会养老保险,1040名(户)残疾人纳入新农保;1854名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险;1825名持证残疾人免费办理市内公交IC优抚卡,新增184名。
(四)重大活动创新开展成效突出,残疾人事业的影响力显著增强。根据市残联扶残助残宣传活动月的总要求,以“同在阳光下共圆幸福梦”为主题,开展系列扶残助残活动。一是成功实施“百千万”惠残工程。开展百名助残志愿服务行动。携手以团区委青年志愿者参与服务为重点的系列帮扶活动,把“残疾人优先”服务落到实处;举行千台家电辅具发放仪式;启动万人扶困助残系列活动。携手中国好人刘爱东、驻连部队等17个共建单位,联动开展“关注残疾儿童,走向美好明天”联欢活动;二是成功开展了残疾人培训就业活动。精心组织辖区12家企业,参加市区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推荐8名残疾人实现了稳定就业;海州湾街道对3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了创业理念培训。连云街道等单位邀请领导走访慰问康复中心及困难家庭,向社会各界展示了残疾人的风采和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就。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开展深入的宣传工作。与墟沟街道联合打造了扶残助残宣传一条街,制作了19块宣传灯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解答市民咨询123个,区政府行政中心大屏幕上打出扶残助残宣传标语,让每一个人进一步了解到助残日的重要性,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残疾人民生工程大力推进,残疾人的平等参与社会水平逐步提高。
(一)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推进了各项重点康复工作的开展。一是切实抓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85名贫困家庭0-14周岁残疾儿童进入机构进行康复训练,转介56名残疾儿童。积极争取区委组织部的支持,联合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呈送爱心助残倡议书,利用党课教育平台,多渠道筹集经费,扩大康复训练救助范围,对100多名残疾儿童进行救助,该项工作已成为我区党建助残康复工作的又一品牌。二是全面实施“三助一给”救助项目。对45名精神病人免费给药;对23名贫困下肢残疾人进行假肢安装筛查,目前已取型20余人;为2名听力残疾儿童做好助听器验配工作;为1050名下肢残疾人捐赠了轮椅;1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三是圆满完成全国残疾人服务需求专项调查。根据省统一部署,从1月1日启动,到6月底,1563名持证残疾人41名未持证疑似儿童在生活救助等方面的状况和需求调查工作,并实现了动态管理。
(二)扶贫攻坚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残疾人脱贫解困步伐不断加快。通过创建扶贫基地、创业基地等多种方式开展帮扶服务,残疾人就业率、集中就业率连创新高,分别达83.3%、 61.4%,同比增长1.1和1.4个百分点。一是实施就业培训推进计划。根据市下达的任务,有计划安排7人参加市举办的就业指导、盲人***等培训,并在街道分别举办了6期总计210人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5家,完成就业创业帮扶242户,新增47名残疾人,云山街道成功实施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大力推进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自主创业,居家就业四个同步,残疾人率先实现全部就业,为新形势下残疾人就业探索出一条新路子。完成残保金征缴入库10万元任务。
(三)大力发展残疾人文体事业,不断繁荣残疾人文化生活。向省和国家输送3名优秀运动员,在第九届全国残运会比赛项目中,我区运动员分别获得女式坐排、男子排球两个项目的1枚银牌和一项第5名,市首届残疾人田径运动会,我区选手再获9金5银的好成绩。
(四)认真履行维权保障职能,积极稳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注重加强残联维权机构和信访队伍建设,完善接访制度,建立了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中心,推选出8名助残员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选聘4名律师担任残疾人维权志愿律师,推广为残疾群众***服务制度;积极融入并参与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建立了残疾人机动车辆和车主的有关情况三位一体的车辆档案,连续4年来无理访、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残疾人机动车辆营运零记录。
三、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一是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逐步完善。区残联认真履行对基层残联的双重管理职责,配合街道党委加强对基层残联理事长的考核、选拔和调整,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残联的领导力量。全区8个(街道)全部配备了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配备率达到100%。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基层残联干部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举办了两期专职委员业务培训班,并对基屋残联和社区残协的先进典型工作进行了考核表彰,有效调动了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是着力提高残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建立了稳定的信息员和宣传员队伍,召开了区残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会议,总结表彰了奖励了宣传报道先进个人,区级残联网站运转良好,开设了文化体育、文化艺术作品展专栏,链接了中国盲人数字图书馆,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让残疾人更好的融入到社会中去,成为残疾人事业宣传的基础阵地。全年区残联网站信息更新130余条,上报残联及连网等网站116余条,90多篇信息在省市以上新闻媒体网站刊登。
三是切实加强残联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和工作业绩双向评估考核制度,推动了全区残联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转变。通过在残联机关实施“三严三实”教育,开展创先争优等各项活动,机关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人道、廉洁、服务、奉献和干事创业、勤政优政的精神在全区残联系统逐步得到落实,为完成各项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制度保障。
第二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残联 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68.8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7.60万元,增长46.80%。主要原因是增加新项目残疾人“托养一体化”服务;残疾人意外保险普及到所有持证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补发工资年终追加资金。
(一)收入总计368.86万元。包括:财政收入231.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0.38万元;其他收入6.8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31.62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90.13 万元,增长63.7 %。主要原因是市级部门增加项目残疾人意外保险普及到所有持证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补发工资年终追加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 130.38万元,为残联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0.61 万元,增长18.78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新项目残疾人“托养一体化”服务。
3.其他收入6.68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残联取得的预算外收入。
(二)支出总计353.56万元。包括:人员工资、养老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康复支出、扶贫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5.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康复支出、扶贫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04.08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市级部门增加项目增加新项目残疾人“托养一体化”服务、残疾人意外保险普及到所有持证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补发工资年终追加资金。
2.结余分配15.3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残联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4.37万元,增长39.98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节约使用各项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本年收入合计36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62万元,占62.79%;上级补助收入130.38万元,占35.36%;其他收入6.86万元,占1.86%。(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收入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本年支出合计35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56万元,占 100%。(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支出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残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31.6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13万元,增长63.70%。主要原因是市级部门增加项目,残疾人意外保险普及到所有持证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补发工资年终追加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残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3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13万元,增长63.70%。主要原因是残疾人意外保险普及到所有持证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补发工资年终追加资金。
残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69.63万元,支出决算为23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专项拨款康复经费增加、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追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63万元,支出决算为19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部门拨款康复经费、儿童康复经费等不在年初预算内。
2.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5年增加了年终慰问人员和购买康复器材。
(二)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6万元,支出决算为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2015年8月份有一人办理退休手续。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1%,2015年8月有一人办理退休手续。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养老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康复支出、扶贫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人员经费13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9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残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13万元,增长63.70 %。主要原因是残疾人意外保险普及到所有持证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补发工资年终追加资金。残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63万元,支出决算为23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专项拨款康复经费增加、养老保险并轨工资正常晋升追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9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残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4.13%;公务接待费支出 2.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2.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3.8万元,完成预算的165.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已经快要报费维修费用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燃油、过路费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5万元,完成预算的213.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残联检查调研多。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检查业务指导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200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残联工作调研、业务指导。
残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规模不大,占用时间较短,为节约开支,地点安排在区政府会议室,无会议招待。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个,参加会议80人次。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业务,布置街道业务工作会议。
残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次数较少,当年没有大型培训,培训规模较小,为节约开支,地点安排在区政府会议室,无会议招待。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13人次。主要为培训残疾人专职委员业务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201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称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 残联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