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出台政策助推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8月03日发表
(记者 雨佳) 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将国家和省的一系列政策进行了本地化和具体化。
《意见》明确,在我市购房的外地和农村人口,在医疗、就业、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特别是农村人口在城镇购房落户后,原户口所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发生改变。
同时,我市将“未婚子女购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余额”政策,放宽到了已婚和未婚子女。并实现了京津冀地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推行住房公积金与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意见》还出台措施,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前期资金压力。对房地产项目城市配套费收取的时间节点进行调整,从工程规划许可前,调整到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20天内。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有所放宽,6层住宅及以下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二层,七层以上住宅达到地面即可。
来源:秦皇岛广播电台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5 17:32: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