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步入新常态
重罚车辆驾驶人 直罚管理责任人
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步入新常态
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赵秋承 付荣霞)今年以来,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将加快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摆在突出位置,拓宽监管思路,创新管理方法,将交通违法处罚对象由车辆、驾驶人延伸到重点监管企业,同步处罚交通违法直接责任人与管理责任人,顶格重处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成为支队管理新常态。据统计,今年3月以来,全市共处罚违法违规企业8家,“直罚”企业直接责任人9名,查处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监管车辆60余辆,全部依法顶格重处。
全部录入监管平台,即时发现违法违规。支队采取信息共享、实地检查等方式,建立重点企业档案533份,重点车辆档案552***份,重点驾驶人档案44222份,审批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901辆次,制发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牌600张,全部录入到“两网一平台”,为及时发现、快速打击重点企业、重点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信息保障。
重点车辆重点监管,严重违法顶格重处。支队将重点车辆作为重点管控对象,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蹲守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路面巡查与管控力度,依托市际公路卡口、交通安全服务站和服务区以及固定和流动测速点,加强对国省道等重点车辆常规通行路线的检查,及时严查重点车辆的各类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支队将1198辆红色监管企业重点车辆上报省局录入省级查缉布控系统,将228辆橙色监管企业重点车辆录入市级查缉布控系统,实现对重点车辆即时监管、精确打击。今年3月以来,查扣未经教育部门备案非法接送学生车17辆,全部抄报给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并对8辆被处以2万元的罚款,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运输危化品、违反夜间禁行规定等突出违法行为30余起,排除安全隐患60余处。
高频突查安全隐患,“直罚”企业直接负责人。支队坚持“四不两直”的暗访、抽查模式,对重点企业实施高强度、高频次监管,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立竿见影整改突出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支队共实地检查暗访重点企业60余次,向8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对12家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成效不明显的企业,依法对企业直接负责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建立违法举报专线,实施全民安全监管。今年以来,交警支队在强化违法打击的同时,强化教育引导,先后召开预警企业负责人教育约谈会3次,举办“进学校”宣传教育课堂13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1200余份。通过电台、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媒介,曝光2015年度6家红色、橙色预警企业的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交通违法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形成浓厚全民安全监管氛围。3月19日,深州大队接群众举报,快速查处了一超载非法校车,对车主处以扣留车辆、2万元罚款的处罚,对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700元、扣18分的处罚。3月24日,深州大队查处2起未在教育部门备案,未取得接送学生车辆标牌,非法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对车辆所属的两所幼儿园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