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十五次常务会议马誉峰主持
4月17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市长马誉峰主持。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传达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办公室会议精神,研究我市环保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讨论《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的意见》《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工作的八条措施》《关于整治处理市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办法(试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试行)》等。
马誉峰指出,新《环保法》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到与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建设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保障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宏伟目标的重要基础性法律法规。新《环保法》赋予各类主体更加艰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对执法者有了更加严格、明确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学、逐条学,吃透每个条款的含义,不折不扣地按照法律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马誉峰强调,在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下,市政府承受的压力是空前的,必须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改变被动局面。要把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责任和民生问题,传导压力、狠抓落实,加强宣传、全民动员,不讲客观理由,积极主动作为,多管齐下,协调联动,确保今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大的改观。要借助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工作中的亮点,及时传导正能量,让全市人民认识到这是保定当前最大的事情,打一场防治大气污染的人民战争。
马誉峰强调,临时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实际困难的客观要求。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有助于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自身无力解决的最现实、最直接和最紧迫的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施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抓好制度衔接落实,使困难群众能够得到便捷、高效的救助。
马誉峰强调,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势下,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尤为重要。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细化举措,抓好落实,积极推进。对于违法建设,市政府一直以来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加快进度,严格执法,彻底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打造良好城市形象。要充分认识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性,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各项工作落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英,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俊岭,副市长闫立英、潘静苏、杨宝东、杨猛、陈佳资、张丽涛,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刘峰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坤、市政协副主席刘金龙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