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县县政府实施四个规范加大地税收入保障力度
今年以来,任县县政府出台了《关于组织优质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四个规范入手,加大地税收入保障力度。1-7月份,共组织税收收入12815.4万元,占年计划的59.2%,同比增长23.2%。一是规范了涉税信息交换。做到四个明确:信息交换的义务主体明确,明确了12个相关单位为涉税信息交换的义务主体;信息交换内部明确。列明了19项涉税信息交换项目为交换的主要内容;信息交换时限明确,根据涉税信息的性质分别明确了每月、每季和每半年为信息交换的时限。涉税信息的质量明确,要求各单位提交的交换信息必须由单位一把手和信息编报人员签字,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二是规范了部门的税收控管。明确了国土、工商、房管、金融、财政支付等部门在执行本部门管理职能和办理相关业务时,涉及到纳税人的涉税行为为前置条件的,必须进行全面的税收控管,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控管单位必须审验纳税人有关资料如完税证、***、税务登记等的原件,留存的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章后方可做为有效资料存档。对纳税人报呈涉税资料有异议的,必须由地税机关审核出具证明后方可生效。三是规范税收委托代征。针对地税委托代征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县23家委托代征单位重新签订了规范化的代征协议。为便代征工作顺利开展,由财政、地税和代征单位签订了三方保证书,就代征义务履行、代征手续费的及时支付和税收政策辅导等问题进行了明确,为规范代征提供保证。四是规范协税义务的监察审计。明确了监察局、审计局对相关部门执行协税义务的监察审计职能。要求监察、审计部门定期对各部门在执执信息交换、税收控管、代扣代征等履行协税义务情况行政监察和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分别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和经济两个方面的处分和处理。(来源: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