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0年度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0年度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八月一日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0年度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两转两提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基层站所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总体要求。从201O年开始,把民主评议基层站所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拓宽评议范围、深化评议内容、创新评议方法、健全评议机制、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通过三至五年的集中评议,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监管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太幅度提高。
(三)基本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坚持全面评议、综合评定,实行日常评价和集中测评相结合,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坚持公开透明,公正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评议对象
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
三、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实行政(事)务公开,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以及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台签及监督岗等方面做到信息公开。
(二)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并抓好落实;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服务质量。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落实到位;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便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便民设施明显,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五)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业)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无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一)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一年一个周期。评议分为日常评议和问卷测评两部分。日常考核成绩占综合满意度的20%,问卷测评成绩占综合满意度的80%。参评单位年度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在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评议程序的,取消其参加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候选资格。
(二)评议程序
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查找问题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进行层层发动,使被评议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投入到评议工作中去。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要通过调查问卷、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举报电话、网络征集、评议意见箱,座谈会、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站所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了解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参评单位要对照评议的内容和行业标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自查自纠,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
2、公开评议阶段(9月1日9月30日)。召开面对面评议大会,邀请参评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县乡领导、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组织评议代表对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参评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向评议代表公开述职述廉。述职述廉要紧紧围绕政风行风建设,从履行职责、队伍管理、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报告,坚持实事求是,力戒空话套话。对评议代表现场提出的意见,基层站所负责人原则上现场予以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应限时书面回复。对评议代表指出的问题,基层站所要限期整改。面对面评议的资料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3、落实整改阶段(10月1日11月15日)。参评单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着重解决好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参评单位于10月份参加纠风部门组织的满意度民主测评。
4、综合考核和总结阶段(11月16日12月31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评选办法》(另发),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当地纠风办审核把关后向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候选单位逐一审核把关,根据分配的名额向市局推荐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候选名单。市局综合全市情况、审核把关后,向市政府纠风办推荐。市政府纠风办和市局对推荐的基层站所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进行责任追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基层站所评议工作作出自我评估,并写出自评报告,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的整改目标、措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评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市政府两转两提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参评议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评议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政风行风建设这一主题,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评议与创建相结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抓好评议工作。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要把加强基层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有良好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工作能力的队伍。通过这次评议活动,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各单位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
(三)认真总结,构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评议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大力进行宣扬,推动行风评议的深入开展。要通过评议活动,建立健全本系统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完善政风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