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息
7月22日11时30分,省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预计22日14时至23日14时,西宁市、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东部、黄南藏族自治州中北部、海南藏族自治州、称多县、玛多县、玛沁县将出现17毫米以上降水,其中西宁市、海东市大部、海南州大部、门源回族自治县、海晏县、尖扎县将出现25毫米以上降水,共和县、湟源县的部分地区有暴雨。易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根据预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计7月22日14时至23日14时,西宁市、海东市、门源县、尖扎县、共和县地质灾害风险为三级(黄色预警),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请注意防范。
根据上述情况,省气象局应急办立即组织成员单位及省气象台会商后决定,省气象局办公室、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科研所、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及海东市、黄南州气象局继续维持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西宁市、海北州、海南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气象局立即进入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省气象局要求各单位要按照《青海省重大突发事件气象保障服务应急响应流程(试行)》(青气发〔2011〕18号)要求做好应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实行带班制度,并参加应急响应期间天气会商。以上市(州)各气象台(站)要加强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服务,及时发布、提供最新预报预警信息,要及时向各级政府进行汇报,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的作用,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收集上报灾情。(邢曼玉 金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