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增资全面支持果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果洛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2013年起到“十二五”末,省财政在给予增加果洛州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每年再新增安排资金8000万元,全面支持果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据省财政厅相关人员介绍,这项补助资金省财政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下达,资金具体安排由州政府财政统筹使用,原则上州对县每年的补助不得低于资金总量的70%,并加大对重点县、偏远困难县的倾斜支持。
为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支持、撬动和引导作用,省财政要求,资金投入要突出重点,强化绩效考核,结合重点项目,重点用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相关民生项目配套,保障和改善民生;用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确定的重大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配套,提高发展支撑能力;支持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生态保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等。补助资金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及车辆购置、公务接待等一般性支出。 (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