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码不防伪阆中市监局查获一起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1月23日下午,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商标权利人书面举报,称在辖区内某经营部涉嫌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日丰?”商标的管件、管材,请求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商标权利人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打假)人员来到了举报中提到的阆中市中润国际商贸城内某管件经销商处进行现场核实,发现当事人确实经营有标称为“日丰?”品牌的管材、管件。其中PP-R(双层)管材管身标注有“日丰?”字样及图形商标及“日丰企业集团荣誉出品”的字样,同时还标注了带编码的防伪码。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该经营场所内还发现包括等径弯头、内牙弯头、内牙直通等多种品种在内的管件商品,其纸箱或塑料袋的外包装上均标注了商标权利人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称及信息。经在场工作人员初步鉴定,该经营部经营的上列标称有“日丰?”牌的管材及管件部分商品为侵权商品,这部分商品上的防伪码与厂家正规商品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明确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上述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执法人员对清点出的涉嫌侵权商品依法进行了依法扣押,共扣押 PP-R(双层)管80根,管件2240套。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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