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青海省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2018年6月,***教育督导委员会专项督导检查组对我省2017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2019年3月以《***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青海省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的函》向我省反馈了评价意见。青海省政府高度重视,刘宁省长提出工作要求,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王予波同志作出批示,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为切实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在省政府统筹领导下,省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围绕反馈意见提出的5个方面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积极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部署,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国家督导问题整改工作
***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客观、中肯,既肯定了我省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也深刻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省政府对提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并把问题整改作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动青海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釆取积极措施,推动我省教育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
(一) 加强统筹,全面部署。为确保***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问题整改有力有效推进,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要求,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省教育厅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针对问题列出清单,深入研究分析,把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作为优先任务,夯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各地区各部门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主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目标引领,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教育发展,加快全省教育现代化步伐。全省教育系统将问题整改落实与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总体目标有机融合,将消除中小学大班额、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等,与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对照衔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动教育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 细化目标,全力推进。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建议,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我省及时制定印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5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职责落实。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不折不扣地完成好问题整改任务。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将抓当前和管长远紧密结合,强化根本建设、基础建设和长远建设,加大治本力度,做到深入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地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瞄准国家督导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了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
(三)履职问责,强化落实。为确保***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馈的各项整改问题落细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强化督促落实,完善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大班额等问题较为突出的6个市(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市(州)政府加强对所辖县乡级政府的指导,切实履行好各级政府的教育职责;针对教师队伍存在数量及结构性短缺的问题,深入基层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省教育厅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多措并举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各地区全面落实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了各级政府履行教育的法定职责,确保整改目标如期实现。
二、乘势而上,集中攻坚,以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我省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标对表,综合施策,积极推进教育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2018年以来,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履职尽责,狠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85%,提前实现国家2020年规划目标。落实全面改薄项目资金1493亿元,项目建设加速推进;推进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投入567亿元,建设学校18所,为16所普通高中配置教学设备;率先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强、提、调、全、入、纳、培、引、扩、援10项创新机制和举措,重点支持世界、国家和省三个层面的一流学科建设,做大做强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加快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我省也将通过此次问题整改,进一步明确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为确保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奠定基础,更好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一)解决突出矛盾,着力消除大班额问题。
1、对症下药,确保义务教育大班额和超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2019年秋季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到2020年大班额比例控制在规划目标以内。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精神,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全面分析研究大班额成因的基础上,制定消除大班额一县一策专项规划,落实消除大班额年度任务,建立控制大班额长效机制。一是统筹配置校舍资源。地方政府统筹相关部门有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新扩建校舍增加学位解决大班额。研究制定《青海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青海省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支持,全力推进实施。二是统筹调配教师资源。坚持省级统筹、市(州)调剂、县(市、区、行委)为主、动态调配原则,加大教师编制省级统筹力度,建立完善市(州)、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内动态调整机制,盘活现有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增加教师编制总量,优先保证教育发展需要,形成各级政府负责统筹协调,编制部门具体负责,教育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县域编制总量内一年一调,市(州)域按编制总量的一定比例统筹后三年一调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从源头培养、转岗培训、完善招聘机制、稳定教师队伍等方面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三是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提前谋划部署,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从源头上合理分流学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杜绝超过学校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的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招生规模的行为。四是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县级政府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区域内义务教育布局。落实管理责任。各级政府针对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地区逐级进行情况通报,开展约谈,督促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消除大班额列入市(州)、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重要指标。制定一县一策消除大班额方案,全面分析大班额成因,精准施策,做到工作任务明确、方法具体有效,健全完善消除超大班额和大班额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评估。
2、持续扩大资源,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着力推动高中阶段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到2020年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
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青海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优化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扩大资源总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省、市(州)、县三级要调整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力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通过改扩建校舍、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有效提高贫困地区教学生活设施不能满足基本需求和尚未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根据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特点和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适度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基本满足办学需求,减少超大规模学校。省级统筹改善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提升全省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二是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市(州)、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实施市(州)区域内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以市(州)为单位将富余教师向教师总量缺口大的学校调整。通过申请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压缩6%的人员编制,以市(州)为单位增加编制,集中统一调配,向教师缺口大的地区高中学校倾斜支持。三是合理控制普职招生比例。加强招生工作统筹管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按照6∶4普职比例逐步引导初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提前谋划部署,确保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从源头上合理分流学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杜绝超过学校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的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招生规模的行为。
(二)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教师队伍建设。
1、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多措并举推动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学前教育师生比达到1∶15的省定标准。
持续实施《青海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围绕教师流动性大等问题,创新用人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畅通幼儿教师职称评聘通道,增强幼儿教师职业吸引力。二是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持续推进实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试点工作,按照县级购买、省级补助的方式,补足配齐专任教师,满足保教需求。
2、深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效化解义务教育教师结构性短缺,力争五年内基本配齐音体美专兼职教师。
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音体美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加大音体美教师培养力度,2019年起按照每年不少于360人安排省内公费师范生招录计划,并向能承担音体美教学任务的小学全科教师倾斜;指导省内高校2019年开始招收专业零起点音乐教育专科学生,统筹安排体育、音乐、美术师范类专业招生。二是加强对各地中小学教师招录计划的审核,督促指导各地按实际需要招录补充音体美教师。三是督促指导各地规范音体美专职教师配备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将音体美专职教师配备管理和培训情况纳入市(州)和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指标体系,督促各地配齐专职教师。四是利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加大对音体美教师特别是农牧区音体美教师的培训力度,支持各地开展音体美教师培训,支持各地开展非专业音体美教师学科技能补偿培训。
3、创新管理机制,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2年使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
贯彻落实《青海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职业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积极推动职业教育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一是根据国家职业院校生师比标准,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开展职业院校教师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分类设置基础专业与应用专业教师岗位,支持职业院校自主从企业聘请工程技术人才、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专业(学术)带头人和行业领军人、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建立青年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制度,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三)优化专业结构,全面提升高校综合实力和专业水平。
1、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不断优化高校教师结构。以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为重点,支持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经过五年的努力,引进和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优秀拔尖人才和骨干教师,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推动高校本科教育内涵发展,健全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拔尖人才机制,支持高校落实好高层次人才引进聘用优惠政策,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高校选人用人机制,推进高校内部薪酬分配改革。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引才与引智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推动青海大学人才高地建设,认真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等引进和培养人才项目,支持和鼓励高校引进和培养更多院士、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专任教师学历层次,加大对骨干教师、新聘任教师的培训力度,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充分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引进和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
2、完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升高校综合实力,努力服务我省一优两高战略。
持续优化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推动我省本科教育内涵发展。按照优化结构,促进交叉,重点建设,提高水平,形成特色的要求,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健全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先设置和建设与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紧密相关、新兴产业急需的学科专业,压缩就业率长期偏低专业招生规模。推动高校加强学科整体规划,分层建设好一流学科,启动建设一流专业,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改造传统学科专业,重点扶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不断强化学科专业内涵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落实我省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实施意见,各高校制定实施方案,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教学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的深度融合,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推进改革创新,有效履行教育督导法定职责。
全面落实《***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国教督办〔2014〕3号)要求,到2020年,建立完善常态化和专项化相结合的教育督导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规范督导流程和标准,规范和强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
一是合理划分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职责,整合现有力量,已完成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由参公单位转为省教育厅内设机构,核定编制11人;新成立事业单位评估监测中心,核定编制8人,增强了督政、督学、质量监测力量。根据国家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制定我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二是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要求,扩大教育督导范围,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体系,落实好对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推动对各级各类教育督导的全覆盖。三是在现有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基础上,完善构建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建立我省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管理系统,强化信息整理、分析、评估作用,让评估监测成为问题早发现、督导早介入、整改早到位的重要渠道。四是在现行通报、约谈等措施的基础上,突出责任追究,将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对部门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评估结果,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奖励或处分。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更好履行教育督导法定职责,有效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五)突出办学特色,加快推动一校一章程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青海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加快推动我省高职院校一校一章程建设,力争2019年底实现高校章程备案覆盖率100%。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的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的要求,统筹指导省内8所高职院校完成《章程》草案制定,加快推进对各高职院校《院校章程》审定工作,并及时备案公布。指导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健全核准制度,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落地。
三、持续努力,推进落实,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
青海省集中体现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高原地区所有的特征。由于省情特殊,责任特殊,受省级财力和自然气候条件影响,教育发展中还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下大气力加以解决。***教育督导委员会指出我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问题,正是制约我省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正如省委书记王建军在全省教育大会上指出的,我省教育大的基础还不扎实,强的任务艰巨繁重,量的增加尚不充分,质的提升更须努力,我们的工作与国家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落实问题整改目标任务仍然艰巨。
2019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一优两高投资于人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发展抓公平、改革抓体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抓质量、保证抓党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随着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召开,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日益凸显,我省教育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青海教育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方向目标、任务举措更加明确。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深入实施***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强调投资于人,对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赋予了更高的目标、更光荣的使命,指明了奋斗方向,对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也作出全面部署。
我省将以此次督导评价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历史使命,准确把握机遇和挑战,把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结合起来,与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青海的具体表现结合起来,着眼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着眼于培养热爱领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青海,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矢志不移办教育、抓教育,把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持续推进全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安排教育,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加快推进青海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全省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解决突出问题,积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对照国家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任务和路径,我省教育发展方面还存在短板,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任重道远,必须切实加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围绕国家教育发展总体战略,加快人才培养步伐,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努力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内涵发展,促进全省教育向更高层次发展。推动区域、城乡、校际均衡发展,把问题清单转化为任务清单,拿出实际行动,尽快解决问题。
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解决突出问题,补齐发展短板,努力争先创优的工作思路,奋发有为、团结协作,积极***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对国家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同时,我省将以国家评价反馈为契机,针对问题,深刻剖析,查出原因,举一反三,拿出措施,把老问题和新问题、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从根本上一并解决好,以整改提质量,以整改促发展,促进全省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强化督促问责,持续推进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省政府将认真履行教育职责,紧紧围绕教育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确保问题整改经得起实践检验,让群众满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采取专项督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避免整改工作出现松懈。省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继续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弄虚作假问题,对整改中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不能如期完成整改目标任务,甚至弄虚作假的地区和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任务落细落实,见到实效。
我们将按照评价工作建议,按照***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和我省《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要求,在年内组织开展对市(州)、县(市、区、行委)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将国家督导反馈的问题作为对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重点内容,持续跟进整改任务落实,切实督促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履行好教育职责。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