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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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2日发表
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青海省推荐全国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公示如下:
一、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西宁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玉树县久治县。
公示期自2011年11月8日至11月19日止。
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名单:
青海省民政厅优抚安置局。
公示期自2011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止。
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名单:
范青远,女,汉族,中共党员,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双拥办副主任科员。
公示期自2011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止。
公示期间,请各界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署名对公示单位和个人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
地址:青海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多杰才让
联系电话和传真: 0971-611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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