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当前,违法使用对讲机(包括车载电台)的现象呈扩大趋势,严重扰乱和破坏了正常的空中电波秩序。为维护正常的空中电波秩序,确保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对讲机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5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省开展一次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这次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无线电安全为指导,以宣传教育、全面清理、合法使用为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深入宣传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用户增强知法、守法意识;对违法使用的对讲机逐一进行清理,查处违章设台和擅自设台行为,将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纳入规范化管理;掌握无线电对讲机占用频率情况,完善台站数据库,建立无线电对讲机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合法无线电台(站)权益,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创造良好的电磁环境。
二、清理范围
对在本省范围内(除军队外)各部门、各行业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发射功率不大于0.5瓦,工作于409.7500409.9875MHz频段内的公众对讲机除外)进行清查。重点对小区物业、建筑工地、餐饮娱乐场所、商场、度假村、茶园、宾馆和饭店等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开展现场行政执法活动。西宁地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无线电对讲机经销行为也列入这次清理范围。
三、工作步骤
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宣传阶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使用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合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守法意识,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第二,自查阶段。凡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认真开展自查,填写《无线电对讲机、车载电台自查登记表》(见***);第三,检查阶段。各地和各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适时对本辖区内设置使用对讲机的重点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行政执法检查。
四、加强领导
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具体工作由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牵头,公安、工商、质监、旅游、城建、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搞好联合执法。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握政策,完善制度,加强指导,搞好协调,确保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推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结束时,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认真进行总结,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频率使用和无线电台(站)设置的行政许可程序,依法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联系单位: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8460059 8460061
***:无线电对讲机、车载电台自查登记表(略)
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