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奥运文明出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为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联合举办迎奥运,文明出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竞赛试题将在《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新华网、新浪网等媒体上刊登,同时,青海省将在青海新闻网(www.qhnews.com )、《青海法制报》和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公安交通管理网(www.qh.xinhuanet.com/trafficxn)刊登试题,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一、竞赛方式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面向所有交通参与者,采取群众自发答题与组织重点群体参与答题相结合的方式。竞赛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奥运小知识等。竞赛试题分为选择题和判断题。
二、竞赛时间
竞赛活动自即日起至5月10日结束,5月10日24时前寄出的答题卡为有效(以邮戳为准)。5月12日在青海新闻网、《青海法制报》和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公安交通管理网上公布答案,5月19日前完成阅卷、抽奖等工作。6月10日前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分配的获奖名额,将获奖者名单上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6月底,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将公布获奖者名单,对获奖者代表颁发奖金及证书。
三、参赛规则
1、请在答题卡上答题。答题卡复印有效,但复印的答题卡应与原答题卡大小一致,不得缩放。
2、如果您是机动车驾驶人,请答全部100题。如果您不是机动车驾驶人,请答单项选择题前60题和判断题。为确保公平公正,本次活动将对普通机动车驾驶人和其他参与者分别进行抽奖。
3、填写答题卡时,请用铅笔或碳素笔将序号后的○涂黑。涂黑后的答题卡复印无效。
4、答题卡填好后请寄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法制宣传支队(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23号,邮编:810001)。
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分配的获奖名额,青海省赛区设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8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500元。
根据青海省实际,特增设本赛区竞赛活动奖项,并对获奖者予以奖励。奖项设置如下:一等奖3名,奖金300元;二等奖5名,奖金2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100元。
此外,本次竞赛活动青海省赛区特设4名地市级组织奖,对竞赛形式多样,发动媒体、组织重点单位(群体)、开展配套宣传活动等工作较好的地方宣传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鼓励。
本次竞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