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联合检查11月12日正式启动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保证2015年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我省提早部署、提前行动,从11月12日起至2015年2月6日在全省范围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联合检查工作。
据悉,专项检查主要针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矿山、交通、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期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国土、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在用人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涉及的本地区建设项目工资拖欠情况全面梳理,建立清欠台账;加强对玉树灾后重建、矿山停产整顿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检查,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一抓到底。清欠不力,引发聚众和越级上访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专项联合检查工作还将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带上紧箍咒,因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所欠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建项目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对申请仲裁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裁决,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建立清欠工作通报制度和惩戒制度,及时通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拒不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惩处。(张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