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为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根据年底工程款结算期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高发期的特点,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截止目前,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清欠农民工工资25874.01万元,清欠率98.5%。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省总工会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单位组成三个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导组,历时一个多月,分赴全省欠薪重点地区对各类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就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对历年发生过拖欠的企业派专人进行督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分析研判提供了依据。
二是深入开展清欠工作。各级工会以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切入点和载体,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抽调精干人员共同深入企业,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类企业和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等为由拒付或欠付职工工资,在企业发生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行为时,在第一时间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上级工会报告。对于个别企业以暴力手段对待职工讨薪的行为,全省各级工会全力配合公安、司法部门,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畅通工资拖欠问题举报投诉渠道,及时调查处理。
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各级工会积极加强源头参与,充分运用法律、制度、经济等手段,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协商共决、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欠薪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推动政府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通过***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办法,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建立了由100人组成的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维权监督员队伍,组建了省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团,及时发现、受理和帮助解决各类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
四是建立应急预案。各级工会认真制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应急预案,对一些容易发生工资拖欠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进行防范,加强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走访排查并关密切注网络舆情,对涉及拖欠职工工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强疏导和协调,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发生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企业和地方工会在第一时间主动深入到职工中去,了解和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解决职工关心的问题,协助党政妥善解决。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工会充分发挥自身的群众优势和工作优势,深入企业、深入职工群众,大力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以及政府关于工资支付的法规政策,提高他们的基本法律素质,引导他们理性、合法维权。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加强心理疏导,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帮助农民工提高耐挫能力,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尽管全省各级工会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化解了大量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引发的矛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部分企业和行业劳动用工制度不规范,大多数农民工没有与企业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劳务关系相互纠缠,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相互推诿扯皮,务工人员拿不出切实有效的证据;工会组织维权手段单一,与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单位的联动机制还不够畅通,影响了清欠工作。针对以上问题,一是需要加大打击力度。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二是需要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健全相关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会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清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需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加大对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培养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提高工资保证金的支付比例,做到了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为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奠定基础。
(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