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司法信息(每日工作动态)第7期
【工作动态】
省厅党委副书记王承魁同志一行到市局进行调研
充分肯定珠海法制宣传工作
3月23日,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巡视员王承魁同志一行就如何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到我局进行调研。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庄海青等领导同志陪同调研,并汇报了我局近年来法制宣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2010年工作的具体思路。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王承魁同志对我局法制宣传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珠海的法制宣传工作起点高,于2000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珠海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为珠海市法制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珠海普法工作的覆盖面比较宽,通过普法书架、分众传媒电视联播网、法制宣传车等平台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现了普法工作触角向全社会的延伸。三是注重运用法律文化手段创新普法形式,在法制动漫、电视情景剧等法律文化作品的创意、制作及传播方面,率先探索,内容活泼,寓教于乐,成效显著,走在了全省的最前沿。四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职能部门、专业机构、社会团体的合力,各项普法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五是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的前瞻性、预防性普法和地方性法规的培训与宣传,为珠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法制宣传工作,王承魁同志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是突出重点。要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这“三项重点工作”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法制宣传工作的着力点,努力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要有特色。珠海作为经济特区,要结合毗邻澳门的区位特点,结合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优势,捕捉新的发展点,实现法制宣传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对接,挖掘新的亮点,体现珠海特色。三是注重基层。要将普法的重心和有限的资源向基层倾斜,尤其是要搞好“村官”普法,在基层维稳工作中进一步发挥普法工作的职能优势。四是抓紧修订《珠海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要通过《条例》的修订,将近年来的好思路、好做法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高度,在明确各部门普法职责、确保经费保障和建立与大众媒体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所突破。五是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经验,固强补弱,为“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市局宣教科)
◇3月25日,香洲区司法局召开2010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区局机关、司法所全体人员、人民调解员代表及受表彰人员80余人参加会议。(香洲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