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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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青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讨,对相关工作内容进行分工和安排部署,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决定做好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州地市局尽快做好和省局的衔接工作,及时调整工作安排,梳理执法依据,做好公示公告、对口培训、工作指导和衔接。省局自2013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停止受理新的申请,已受理的应尽快办理。通知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审批程序,创新服务形式,健全监督机制,提高审批效率,确保程序规范,准入标准和要求不降低,监管力度不放松,防止因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出现监管缺位或脱节。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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