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节能办对开展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专项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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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本网讯 通讯员:胡源)为有效降低公共建筑能耗,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8月4日至5日,区节能办对全区公共机构开展了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专项监察。重点监测建筑内公共区域温度,督促落实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的规定。从监察情况来看,我区抽查的53家单位节能意识较强,执行情况良好。空调温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能采用早晨通风换气,上午关闭门窗等多种方法隔离室外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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