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认真安排省级储备粮费用补贴绩效自评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省级粮食储备保管费和轮换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安排对我省2011—2012年度省级粮食储备保管费和轮换费用补贴资金实施绩效评价。省粮食局高度重视,9月18日,组织各州(地、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有关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召开会议安排布置全省省级储备粮费用补贴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会议传达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2012年度省级粮食储备保管费和轮换费用补贴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详细讲解了省级储备粮费用补贴资金绩效自评的相关指标和填报要求。会议对落实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和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确保质量。各补贴资金主管部门和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要积极配合和督导,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全面提供有关资料,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评价,充分利用这次绩效自评体系,完善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夯实基础工作,认真完成省级储备粮补贴的绩效自评工作。三是严格规范、撰写自评报告。按照文件提供的参考提纲,将如何组织绩效自评工作、采取的方法等情况叙述清楚。认真收集整理基础数据资料,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附表,形成自评报告,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格按时间要求于9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10月份接受省财政厅评价组的实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