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格尔木市地税局成功办理首笔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涉税业务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精神,为确保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涉税业务的顺利办理,格尔木市地税局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基础上,积极与省、州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做好后台数据的维护工作,从而使转让自然资源新营业税税目及时在征管系统中得到正确运用,保证了前台大厅开票操作人员快捷高效完成涉税申报业务。
4月19日对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转让格尔木市牛苦头矿区勘查及M4磁异铁多金属矿详查项目矿权,对产生的矿权转让费5568万元办理了涉税业务,征收税款(不含所得税)331.8万元,完成了第一笔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涉税业务,标志着格尔木市地税局对此项业务的成功办理,为今后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格尔木市地税办)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17:01: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