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贵德县加强工程车安全管理全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近日,贵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辖区各施工单位货运车辆管理,以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6月中旬以来,贵德县交警大队组织专门警力对辖区十余家工程业主、运输企业、沙料场的货运车进行摸底排查。由于日前辖区各类在建工程相继开工,大量工程车辆通行河阴镇主街道,这些大型货车在为贵德县城镇发展做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大队1至6月份道路巡查统计情况显示:工程车超载、超速、违犯标志行驶、无视警示标志牌、无有效覆盖装置等严重违法现象普遍存在,装载物洒漏、掉落以及行车噪音导致的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严重,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幸福健康带来极大冲击。
针对以上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6月15日,贵德县交警大队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违法货车打击力度,保持“三河”地区和西久公路沿线旅游景点环境整洁,群众生活安定,道路畅通、有序。根据贵德大队要求,在本县驾驶工程车辆,必须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并随身携带;证件被扣期间,不得驾车。车辆应当在检验有效期限内,并随时保持各类安全机件性能良好、有效。驾驶货运车辆在县城主道路行驶,时间为早600前,晚2200后,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还应当保持更低的安全车速;严禁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违反规定超载的,依法予以处罚。运输沙石时,应按规定进行覆盖,行驶中不得洒落;遇有雨、雪、雾天等能见度低和路面湿滑等影响行车安全情形的,工程车辆不得在县城主街道行驶,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经统计,目前大队已登记造册工程车54辆,货车驾驶员54名,向驾驶员发送《贵德县人民政府交通管制通告》54份,查出不按规定安装号牌13辆,不随身携带证件23人,大队与各有车单位车主的交通安全责任书正在签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