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西宁市采取四项措施实施噪声管制为高(中)考营造宁静环境
为给广大高(中)考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噪声扰民,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高(中)考期间实行噪声限制管制的通告》,西宁市环境保护局采取四项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一是及时组织四区三县环保部门负责人召开了高(中)考期间护考工作安排会议,要求区县环保部门和市环境监察支队高度重视噪声管制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是要求各级环保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及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联系,制定“高(中)考期间控噪”活动工作方案。三是要求在5月20日至6月21日期间实行昼夜值班制度,设立“控噪”环保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加强与市环保110指挥中心、12396环保热线电话的沟通和协调。四是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努力做到查处快速有力,热线始终畅通。对辖区内敏感噪声源进行全面巡查和控制,对群众举报案件做到及时、快速的现场监察和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噪声污染案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今年“高(中)考控噪部署活动”着重强调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室外群众娱乐活动和其它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单位及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控制考试期间噪声排放,切实保证考场环境舒适、安静。辖区环保部门应发挥部门联合执法优势,切实加强监管监督,坚决制止噪声扰民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排污单位,根据违法事实及危害程度依法严肃处理,对超出环保职责范围的按照案件移送制度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严禁有法不依、推诿办案、态度恶劣、重点案件查处不力的现象发生。(西宁市环保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