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大沥分所制止医疗机构抢闸行为
国际田联从2010年开始实施零抢跑赛制,任何一位选手如果抢跑犯规则必须被红牌罚下。医疗机构执业亦如是,对申报了行政许可审批但未获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抢闸”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卫生监督部门将依法没收药品、设备,并立案查处,对“抢闸”行为零容忍。
4月18日,大沥镇卫生监督分所兵分两路,分别对位于盐步河东社区和黄岐泌冲伯奇路两间申办中的口腔诊所开展突击检查,这是继立案查处黄岐第一城小区内某口腔诊所“抢闸”开诊后的又一次行动。
本次被检查的两间诊所均有开门,都有顾客在咨询治疗牙齿的问题,其中一家诊所内有多名身穿医护工作服的人员在上班,但未开展实质的诊疗活动。卫生监督员仔细检查两家诊所的门诊日志、收费系统、医疗废物等情况,均未发现诊疗记录、处方、收费记录、医疗废物等存在诊疗活动的确凿证据。这两家口腔诊所的负责人均表示,诊所的许可申报正在审批流程中,并且已经取得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但是,《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不等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监督员对本次检查情况作了详细的笔录,并对两家机构的负责人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再次重申守法执业要求。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没收非法所得、药品、器械,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的,可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大沥分所在此告诫各申办中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师,未获许可抢先执业,犹如***闯红灯,卫生监督部门必将依法查处。(大沥镇卫生监督分所何绮华、叶满和供稿)
法规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必须经注册后再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