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2012年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方案下发各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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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促进我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统计、污染监督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制定并下发了《2012年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控制抽测工作方案》。《方案》依据2012年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按照10%的比例计划对12家企业进行抽测,其中废气企业5家、重金属企业2家、废水企业3家、污水处理厂2家,分上下半年进行。随着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今年抽测工作在去年基础上增加了重金属企业,监测因子增加了总铬、总镉、总铅、总砷、总汞等监测因子。同时,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互助县等7家环境监测站将同步参加本地区国控重点源的质控抽测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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