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青海省进一步提高地标升国标品种药品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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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青海省18家中藏药生产企业生产的130个原地方药品标准上升为国家药品标准(试行)品种。这些品种是我省各中藏药生产企业的独家生产品种,是各企业赖以生存的支柱型产品,在我省的医药产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我省药品生产企业在试行标准转正式标准的工作中均对这些品种的药品质量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提高,上报国家药典委员会审订。
日前,国家药典委员会已陆续批准下发了上述品种的正式标准。正式标准较试行标准分别在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项目上得到了科学合理的提高,在处方、制法、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注意禁忌等项目上进行了科学严谨的规范。
上述品种正式标准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标准的整体水平,确保我省生产药品的质量可控性和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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