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东部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PPP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机构’)的委托,对龙湖东部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通过资格预审且具有投标资格的社会资本方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ST01ZC24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湖东部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PPP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31392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为进一步创新汕头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领域投融资模式,缓解地方政府短期资金压力,汕头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决定实施龙湖东部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PPP项目(下称“项目”或“本项目”),并授权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经区政府授权,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区住建局”)作为实施机构和采购人,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
2、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1、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并被推选为正式投标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函)的社会资本方,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以及未获得正式投标申请人资格(未收到投标邀请函)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
2、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社会资本方。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
①《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中心”)
②本项目《投标邀请函》回执;
③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7月3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6楼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754-88167125
传真:0754-88167125
邮编:515041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汕头分公司)
联系人:魏***
联系电话:0754-87290928
传真: /
邮编: 5150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陈***
联系电话:0754-88167125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魏***
联系电话: 0754-87290928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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