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药事监管中心在推进医药分开中的作用初步显现
西宁市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来,将推进医药分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破除以药补医旧机制为目标,组建机构,完善制度,落实措施,规范管理,在促进医院医药分开、合理用药、药事效能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做法:
一是组建机构。2011年8月组建成立市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监管中心,为市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原市级5所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权、人员管理权、结算权剥离出来,各医院药剂科成建制转为药品调配站,归药事服务监管中心管理。
二是药品五统一管理。药事服务监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行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平台、统一药品配送、统一药品价格和统一药品结算五统一管理。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了中心及各药品调配站岗位职责,制订了工作制度、考评细则,规范了工作流程等,确保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临床用药的顺利实行。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各医院临床用药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挂钩。每月组织开展处方点评,对各医院用药量前十位药品的使用情况和开药量前十位的医生行为进行综合评定分析,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取得的成效:
(一)医药购销行为更加规范。医院采购药品首先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用药需求,经中心审核后通过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络平台采购,由中心组织调配,医疗机构不直接与药品企业发生关系。同时,省药品采购主管部门通过网络采购平台对药品采购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二)临床合理用药更加规范。中心集中统一管理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权和药款支付权,医院和医生利用药品权利寻租的空间被压缩,药品销售取得最大利润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就医时药品费用负担明显降低,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由2009年的159.6元、5106元分别下降到2011年的151.94元、4425元,分别下降了4.8、13.3个百分点,
(三)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比例下降。市三、二级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7%和44.9%,较改革前分别下降3.3和5.1个百分点;抗菌药品收入占药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7%和24.9%,较改革前下降17.3和5.1个百分点。
(四)抗菌药物使用比例下降。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市级公立医院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下降到20%,住院抗菌药物使用比例下降到60%。同时,对抗菌药物使用数量和金额进行排序分析,对用药异常品种实行限购措施,进一步增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