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督导组充分肯定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第三督导组对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查期间,督导组先后深入西宁市、海南州、海北州等地县(区)工商局、工商所和食品经营户,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随机暗访等方式就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和各类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督导组认为,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重视、工作到位、市场监管效果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督导检查有力
能够深刻体会到青海省工商系统,特别是各地工商局一把手都特别重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并在系统上下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处(科)室尽心尽力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系统上下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省局半年一考核,各地和各县(区)工商局每个季度一督查,各工商所加强市场巡查频率,确保了督导落实到位和监管执法有力。
二、监管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规范
青海省工商系统通过建章立制,特别是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承诺书,使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更加明晰,确保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规范和完善,使青海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日趋规范化、制度化。
三、能够因地制宜、促进执法到位
青海省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生存环境艰苦,监管力量较为分散,但各级工商机关在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中能够做到工作作风扎实、敬业精神饱满、监管执法到位。究其原因,这和青海省工商系统在具体工作中,能够因地制宜,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是分不开的。特别是在具体行政执法中与宣传培训、制度规范有机结合,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责任意识提高,监管效率明显
青海省工商系统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通过强化监管力度,促使食品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以及自我管理意识、守法经营意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管的意识有了大的提高,为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食品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可追溯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大大的提高了行政执法的监管效率。
五、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精神到位
青海省工商系统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抓源头治理、抓培训教育、抓示范店建设、抓制度建设、抓督查督导等方法,将国家工商总局安排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和专项整治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达到了预期目的。更重要的是把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机的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督导组在充分肯定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也希望青海省工商系统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加快干部职工的知识更新,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
(省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