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加大专项执法力度促进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我省从7月至10月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全省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
专项检查以全省各流域内除农业用水和家庭生活用水以外的所有取水用水行为,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含各类供水企业)、水库大坝、电站等的取用水行为为范围。内容涉及取水许可管理的违法行为;节约用水管理的违法行为;水资源保护的违法行为;水资源费征缴的违法行为;其他违反水资源管理有关规定、违反审批程序有关规定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有关规定5个方面。
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分四个阶段开展活动。第一阶段为制定方案、接受举报的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各州(地、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取用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的自查阶段;第三阶段由省水利厅派出水资源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抽查;第四阶段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整治成果。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了各项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全省水资源管理秩序,切实做到取水必须经过许可,用水必须严格计量、必须依法缴纳水资源费,违法取水必须依法处罚。对推动我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