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房地产经纪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9月1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青海省房地产经纪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出台是青海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经纪管理一系列政策所采取的切实有力的措施,对于我省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坚决制止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操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细则》的制定,主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1月20日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8号令)等近期国家及省出台的有关房地产经纪管理政策,共5章33条,就房地产经纪、房地产经纪活动、房地产居间、房地产代理、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协理的含义和行为做了详细说明。同时还明确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改委物价主管部门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实施细则》对本省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条件、房地产经纪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纪机构提供备案材料以及省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等相关事宜做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指出房地产经纪人员只能在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经纪活动,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实施细则》规范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承揽业务、收费、经营等问题。并对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不得发生的行为做出详细限定。
《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建设(房地产)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业务中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监管力度,建立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并为房地产经纪业务中经纪机构和经纪人构成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提供了政策依据。